記者王瑞德/特稿
台灣徵信社雖大多依法向政府登記立案,但私下經營的業務過去是遊走法律邊緣,有的甚至逾越法律規範,任何人只要肯花錢就可清查他人的年籍、戶籍、車籍資料、電話地址,還可花錢請徵信社找打手揍人,如果想逼配偶離婚,甚至派出俊男美女勾引對方,再捉姦逼離,手段五花八門。
對徵信社而言,捉姦一直是最大業務,其中成長最快的地區,首推中國「市場」,原因是隨著數十萬台商大舉西進,「包二奶」現象為之發燒,台灣大型徵信社業者大多選擇和中國知名捉姦業者合作,捉姦價碼從單純拍照片的20萬元,到捉姦成功的50萬至上百萬新台幣不等。
但近年來台灣徵信社也另闢財路,由於多數徵信社業者均和情治單位關係密切,有些經營者本身就是情治單位退休,往往利用特權,公開接受客戶委託「查件」,只要有電話、姓名、車號,就可輕鬆查出對方身分地址,每件從2千元到上萬元不等,還強調「當天交件」,過去警方就曾查獲有警察分局勤務指揮中心員警,竟以協查每件收費「20元」的超低價,為徵信社服務。
有時有錢的客戶為求離婚找上徵信社,在配偶無外遇且不願意支付高額贍養費情況下,竟由徵信社安排俊男美女設法接近,等日久生情後,再安排「捉姦」,誤上賊船的對方最後落得「人財兩失」的悲慘結局。
離譜的是,近來因經濟不景氣,原本只是遊走於法律邊緣的徵信社業者,竟有人推出「出氣筒專案」,如果客戶對特定人士不爽,想找人教訓一番,只要付出10萬到20萬元不等金額,就可以由徵信社安排專人打手,依價錢、部位之不同,將人打成輕、重傷,萬一不幸落網,徵信社也會以「打錯人」為由一肩扛起打人刑責,成為台灣新興行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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